税务总局最新税收政策55个精答(一)

  税务总局最新税收政策备受关注,本文将为您带来关于税务总局最新税收政策 55 个精答一的详细内容。在这 55 个精答中,涵盖了众多纳税人关心的问题,涉及到各个方面的税收政策。这些解答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明确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权益。无论您是企业纳税人还是个人纳税人,都能从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通过阅读本文,您将对最新税收政策有更清晰的认识,为您的纳税行为提供准确的指导。想了解具体的税收政策精答内容吗?快来阅读正文吧!

  2018年4月27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了二季度税收政策解读。内容丰富全面,准确回答了当前纳税人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为了更好地帮助各位朋友理解相关内容,小编精心整理了55个问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为什么你们只降低了17%和11%的税率,而不是6%的税率?答:本轮税率调整方案主要针对原有增值税行业,以及交通、建筑等按11%税率征收的行业,这也意味着弥补政府的“短板”。

  2. 关于税率调整,“5月1日起”的起点是什么?答:所谓“5月1日起”是指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5月1日前发生纳税义务的,按原税率17%、11%执行,并按原税率开具发票。相反,5月1日之后发生的纳税义务,将适用新的调整税率16%和10%,并按照新的税率开具发票。

  3.如何正确开具税率调整前的业务发票?答:对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税率开具发票的业务,5月1日以后,遇有销售折扣、暂停或退货,应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如因发票错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红色发票,再开具正确的蓝色发票。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发票的,需要开具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

  税控开票软件的税率一栏默认显示调整后的税率。在上述情况下,纳税人需要手动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

  4. 税率调整后,农产品采购扣除率是否会发生变化?A:财税32号文件有一个总则。随着税率的调整,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扣除率将由11%调整为10%。另一项是专门规定纳税人为生产、销售或者委托加工货物购买的农产品,按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税率为16%。也就是说,在税率调整前,购买的农产品可按11%或13%的比例扣除,税率调整后可按10%或12%的比例扣除。

  5. 按12%扣除率计算农产品进项税是否有具体适用范围?答:12%抵扣率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生产16%税率商品的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税率为10%的农产品、产成品流通企业不纳入加计扣除政策范围,进项税额按10%的税率计算。

  6. 深加工企业采购农产品,为什么按12%扣除?答:2017年7月,增值税税率“四、三”改革实施。农产品税率下调后,为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税负可能上升的问题,对这些企业给予了维持抵扣强度不变的过渡性措施,即在11%的抵扣率基础上加减两分,进项税额按13%的抵扣率计算。税率与扣除率之差维持在4个百分点(产出为17%,投入为13%)。

  本次税率调整,农产品加工企业制成品适用税率由17%下调至16%。整体考虑是降低税率,退税率和扣除率要同时降低,有利于下一步规范增值税制度,降低税收风险。因此,扣除率也降低了一个百分点,至12%。

  7. 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时,应取得哪些抵扣凭证?答:第一,购销农产品的发票必须是农业生产者按照免税政策开具的销售本企业农产品的普通发票;二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通知书;第三种是小规模纳税人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是,批发、零售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纳税发票,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扣除进项税额。

  8. 采用农产品抵扣方式的纳税人,抵扣率是否发生变化?答:经批准扣除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仍按照批准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按销售额和扣除率确定的销售额税率执行销售货物的税率。

  9. 税率调整后的申报表有什么变化?如何正确填写?答:一方面,将原来17%项、11%项的申报单的列名相应改为16%项、10%项,停止“13%税率”的相关列。另一方面,考虑到可能存在上期纳税申报的情况,纳税人申报的应税项目适用原17%和11%的税率,按照纳税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填写相关栏目。简单来说,从6月申报期开始,如果要申报17%和11%的应税项目,可以分别填报16%和10%的相关栏目。

  10. 一般纳税人重新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条件?答:只有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在条件一中,只有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3条和第28条登记的普通纳税人才能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两个条款放在一起理解,即按照工业50万、商业80万的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包括强制登记和自愿登记的一般纳税人,都可以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这次允许转移登记的,不包括500万元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以营改增的标准。

  条件二: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一个税期,下同)或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一个税期,下同)累计应纳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

  同时,只有2018年5月1日前已经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才能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5月1日以后新登记的一般纳税人,不符合上述条件规定的,不属于可转让登记范围。

  11. 转移注册需要多少时间?答:本政策实施时间为2018年5月1日,停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需要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可以在2018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的8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换句话说,在5月1日前或12月31日后,他们不能转移注册。

  12. 注册后什么时候开始按简单纳税方式纳税?答: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登记后,自登记之日起,按照简易计税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应当按照一般纳税人在登记当日当期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13. 对于注册日期的“下”和“当前”,是以备案日期还是对应期限为准?A:所谓“下一期间”和“当期”是指纳税期间。

  14. 注册后申报方式有什么变化?如何准时申报?答:*案例:原按月纳税,转移登记后继续按月纳税。在转移登记日当月,仍按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缴纳税款,从次月开始计算简易税。

  第二种情况:原来按月纳税,登记后转按季度纳税。在转移登记日期的当月,仍应当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自转移登记日期的次月起,按季度缴纳简易税。例如,当月登记日期为7月,纳税人仍按照规定一般纳税人在7月,从8月开始,改为简单纳税,按季度缴纳,8月至9月实现纳税,10月进行申报。

  第三种情况:原季度纳税,转登记后按季度纳税。这和*的情况一样,登记日期转移的季度,仍然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简单税从下一个季度开始计算。

  第四种情况:原来按季度纳税,转登记后改为按月纳税。我们判断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发生。如果是,在重新登记之日的季度内,仍然按照普通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开始,按简单的月计算纳税。

  15. 重新登记纳税人未扣除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答:转让登记纳税人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让登记日期末留存的抵税额,计入“应纳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由于新登记纳税人在登记前调整业务,未扣除的进项税额将是一个动态数据,由纳税人准确计算,税务机关也要做好咨询,关注和共同防范涉税风险。

  16. 转移注册纳税人未抵扣和留存的税款,转入“应纳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账户核算,主要从哪些方面考虑?答:*可能认为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转出进项税额处理,直接增加企业成本。这很简单,但是有很多问题。第一,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是企业的权益,转入成本就意味着不能再抵扣,对企业不利。二是重新登记的纳税人未来可能会对重新登记前的业务进行调整,包括退货、折扣、稽查纳税、自查纳税等,这就需要将未扣除的进项税额纳入计算,从而更大程度上保护纳税人的权益。第三,部分出口企业还需要对未抵扣的进项税申请退税。因此,有必要继续核算未扣除的进项税。

  17. 纳税人登记后,一般纳税人期间的销售折扣和退货如何计算申报?答:纳税人转让登记后,其销售或购进业务期间一般纳税人,可能因销售打折、暂停或退货,需要进行调整。第18号公告规定,转让登记纳税人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应当按照一般纳税办法,调整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一般纳税期第二期应纳税额。

  纳税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一般纳税期后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后,与原申报结果相比,可能少缴税款,也可能多缴税款。没有必要填写一般纳税申报表。相反,它被纳入销售折扣、暂停或退还当期应纳税额,并填写在小额纳税人申报表中。

  18. 如何正确地为转登记纳税人开具发票?答:首先,如果增值税应税销售活动发生在登记日轮转的下一个周期,转让登记纳税人应当按照征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其次,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限内收到税控装置并核实发票类型的转登记纳税人,转登记后可继续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不受国家税务总局已实施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试点行业的限制。

  第三,转让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的增值税应税销售活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补发发票或者补充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

  19. 转登记纳税人是否总是小纳税人?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今后次登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分登记纳税人按照规定重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投入保留返利的适用范围为何?答:增值税返利试点的范围非常明确,即国家鼓励的装备制造业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将纳入增值税返利试点。

  21. 如何从进项中扣除退税?答:在一定期限内形成最终增值税抵免,一次性退税。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与财政部密切合作,研究具体措施。

  22. 5月1日以后加油站可以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答:为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07555 -79000(国税令第2号)、07555 -79000(国税信(2001)882号)明确要求,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均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因此,在本次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改革中,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仍不允许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3. 有一家商业企业,之前没有达到年销售额80万元的标准,但为了方便开票,企业主动选择了注册为一般纳税人。5月1日后,该企业是否可以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答:以前自愿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工商企业,这次可以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当然,如果要转让登记,还要看应税销售额的情况,也就是说,还要看企业在申请转让登记前12个月内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500万,如果不超过500万,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以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申请转让登记。

  24. 企业的一些施工服务是简单的税目。税率调整后如何开具发票?答:18号公告第九条关于开具补充发票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受税率调整影响的事项。如何在没有税率调整的情况下开具补充发票就是如何开具补充发票。针对上述情况,税率调整前按11%税率纳税的建筑服务,税率调整后需要开具补充发票的,应按11%税率开具补充发票。如果被简单征税的施工服务不受税率调整的影响,如果需要开具补充发票,无论何时,还是按照简单征税项目的征税税率进行补充开放。

  25. 一些建筑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完成了好几年。它们是分期征收的,并按照11%的税率开具发票。A:税率的适用与发生纳税义务时完全一样,开具发票也是一样。然而,一些建筑合同可能会延长到5月1日税率变化之后,但不会影响纳税义务的确定。即5月1日前发生纳税义务的,按原税率计税开票;5月1日后发生纳税义务的,按照调整后的税率计算并开具发票。因此,企业在5月1日之后提供的施工服务,即使是在5月1日之前签订的合同,也应按10%的税率征税,并按10%的价格开具发票。

  26. 某房地产企业准备转让未完成的建设项目,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在建项目转让时,是否允许扣除地价差额?如何扣除?答: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性转让在建未完工项目,该项目适用一般纳税方法的,按总价及其他费用扣除一次性缴纳政府部门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7. 个人税收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优势是什么?答:在支付环节,纳税人在购买延税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时,可按一定金额扣除其支付费用,直接减少当期个人应纳税额。

  在积累环节,个人商业养老基金账户由专业保险公司运营,投资收益稳定,账户权益长期增值。试点政策暂时不对现阶段的增加值征收个人所得税,直接增加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账户的收入。

  在领取环节,个人在领取商业养老金收入时,按“其他收入”征税,其中25%免税,其余75%按10%比例税率扣除计算个人所得税,之后纳税人实际税负仅为7.5%,远低于该项目相应的法定税率20%。

税务总局最新税收政策55个精答(一)

  28. 什么是个人商业退休金帐户?答:试点地区纳税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可享受试点政策。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账户是纳税人在商业银行指定的用于收取延税商业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和基金收入的个人专用账户。

  29. 什么是合格的商业养老保险?答: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为满足参保人对养老账户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管理的要求,按照“收入稳定、长期锁定、终身收付、精算平衡”的原则,开发设计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保险产品实行目录式管理,具体产品指南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届时,纳税人可参考指导意见购买相关养老保险产品。

  30.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何时试点,在哪些地区试点?它会在全国推广吗?答:2018年5月1日起,试点将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苏州工业园区实施。试点项目暂定为期一年。试点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将密切关注实施效果,协调研究,推动试点政策向全国推广。

  31. 个人延税型商业养老保险保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要求?答:第一类是在试点地区领取工资、薪金和连续劳务报酬的个人。其中: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个人,是指连续6个月以上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取得所得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是否由试点地区的扣缴单位代扣代缴,是确定是否属于试点地区的标准,不受纳税人实际工作地点等因素的影响。

  另一类是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收入和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收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的天然合伙人和合同租赁经营者。是否纳入试点地区,以个体工商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实际经营地为标准。

  纳税人在试点区域内同时从两个以上地点取得上述所得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地点享受该政策,不得重复享受该政策。

  32. 如何计算从工资薪金及持续服务补偿中获得入息的纳税人的税前扣除?答:首先,计算你可以扣除的税前金额。按照纳税人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或持续服务报酬的6%,较标准1000元,较低的金额为允许扣除的限额标准。

  其次,采取实际税前扣除限额内。比较计算的扣除限额与每月实际缴付的保费。较低的金额是税前扣除的实际金额。

  纳税人应在领取后尽快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延税养老金抵扣凭证,由扣缴义务人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抵扣。

  例:张三在福州的一个单位工作。2018年6月,他购买了符合条件的税延商业养老保险,每月缴纳800元。7月初,他拿到了延税养老金抵扣凭证,并立即提供给扣缴义务人。假设张三7月收入1.3万元,8月收入2万元,税前扣除金额是多少?

  分析:如果张三在7月初拿到延税养老金抵扣证明并提供给扣缴义务人,7月起可享受政策试点。但是,由于每个月的工资可能会变化,扣除金额也会相应变化。

  计算7月份的工资,与1000元进行比较,确定税前扣除限额。13000 *6%=780元,不到1000元,所以他的税前扣除限额是780元。由于扣除金额实际是在限额内扣除的,所以还需要将780元的扣除额度与张三实际每月缴纳的保费进行比较。如果每月800元的保费大于780元,7月份实际可以扣除税前780元。

  8月份,张三的工资变成2万元,那么2万元*6%=1200元,高于1000元,所以他的税前扣除限额是1000元。他实际800元的保费低于1000元的扣除限额,所以8月份可以税前扣除800元。

  33.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天然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计算税前扣除?答:首先,计算你可以扣除的税前金额。由于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年计税,纳税人当年收入的6%按1.2万元的标准进行比较,其中较低的金额为允许扣除限额标准。

  其次,采取实际税前扣除限额内。将计算出的扣除限额与实际缴纳的年度保费金额进行比较,选择较低的金额,并找出实际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天然合伙人、承包租赁经营者可在取得信息平台出具的延税养老金抵扣证明后自行计算扣除金额,并在年度申报时税前扣除。

  34. 纳税人在积累和领取环节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答:积累环节:养老基金账户封闭运作,投资收益产生暂不征税。领取环节:根据保险合同,个人达到退休年龄后开始按月或按年领取商业养老金。试点政策免除25%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余75%按10%的税率征税,相当于整体税负的7.5%。相应的税款由保险公司直接代扣代缴。

  35. 财税22号文规定,个人从试点地区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获得收入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地方享受试点政策。你是怎么理解的?答:这是指纳税人在试点地区内同时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相同类型的入息,如两个有薪地点,或同时取得两种不同类型的入息,如服务报酬所得和有薪地点所得,由纳税人选择其中一个扣缴单位,并计算其中一项入息的扣除限额。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一方面,当纳税人同时取得两项以上所得时,双方扣缴义务人无法充分掌握纳税人的所得情况,难以准确计算扣除限额;另一方面是避免了双方抵扣、纳税人重复受益等问题,从而体现政策的公平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税收政策的55份详细答复

  税务总局最新税收政策55个精答(一)

  摘要:本文为您提供税务总局最新税收政策55个精答,涵盖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方面,全面解析政策内容,助力您轻松掌握最新税务知识,提升纳税合规性。

  1、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 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

  1-1.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答:每月5000元。

  1-2. 哪些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

  答: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

  2、增值税

  **关键词:** 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2-1. 什么是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或应支付的增值税额。

  2-2. 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关系如何?

  答: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3、企业所得税

  **关键词:** 应税所得、税率

  3-1. 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如何计算?

  答:应税所得=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其他扣除。

  3-2.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答:一般为25%。

  4、消费税

  **关键词:** 计税价格、征收范围

  4-1. 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如何确定?

  答:按照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或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确定。

  4-2.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答:包括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5、其他税种

  关键词: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5-1. 城建税的税率是多少?

  答:7%。

  5-2. 教育费附加的税率是多少?

  答:3%。

  **Q1: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发展有哪些影响?**

  A1: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投资和创新,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Q2: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A2: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个人的收入水平,改善收入分配,调节社会财富差距。

  **Q3:增值税制度的改革方向是什么?**

  A3:增值税制度的改革方向是简化税制,降低税负,优化税收结构。

  税收政策是国家重要的经济调控手段,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和个人的收入,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对于企业和个人规划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税务总局最新税收政策的精要解读,帮助读者全面了解税务知识,合理进行税务筹划,提升纳税合规性,为企业和个人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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