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 认定高企奖补条件流程及咨询电话
摘要:本文主要通知了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认定高企奖补工作的相关内容,包括奖补企业条件、支持力度、工作要求及联系方式等。
1、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职能介绍: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发布高企奖补工作通知,规定奖补企业条件、支持力度、工作要求等,并提供业务咨询和材料受理的联系方式。
2、各市、区科技局
职能介绍:在3月20日前报送2020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市库)企业,并同时报送申请取消培育资格企业名单、2018年度入库(市库)至今尚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名单和发生重大变化后不符合入库(市库)条件的企业名单,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
一、奖补企业条件
奖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的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并在2020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不存在《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9〕5号)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
二、奖补支持力度
根据《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苏科规〔2019〕5号)的规定,对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的奖补。同一企业入库奖补和认定奖补合计不超过30万元。
三、工作要求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认定高企奖补无需企业申报。各市、区科技局在3月20日前报送2020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市库)企业,并同时报送申请取消培育资格企业名单、2018年度入库(市库)至今尚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名单和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后不符合入库(市库)条件的企业名单,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高新处 韩文佳 65227947
材料受理:市科技服务中心科技评估科 顾卓 65731490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7日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奋力肩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科技强市和建设“创业者乐园,创新者天堂”,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9〕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认定高企奖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企业条件
奖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的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并在2020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不存在《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9〕5号)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
二、奖补支持力度
根据《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苏科规〔2019〕5号)的规定,对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的奖补。同一企业入库奖补和认定奖补合计不超过30万元。
三、工作要求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认定高企奖补无需企业申报。各市、区科技局在3月20日前报送2020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市库)企业,并同时报送申请取消培育资格企业名单、2018年度入库(市库)至今尚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名单和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后不符合入库(市库)条件的企业名单,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高新处 韩文佳 65227947
材料受理:市科技服务中心科技评估科 顾卓 65731490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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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dailijizhang/100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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