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耕地占用税法公开征求意见_税务新闻
摘要:深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耕地占用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法旨在完善耕地占用税制度,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1、税制改革
新法对耕地占用税的税目、税率、征收对象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具体包括:
增设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税目,提高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力度。
优化税率结构,对不同用途的耕地占用行为设定差异化税率,鼓励合理利用耕地。
2、征收范围
新法扩展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除了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外,还将临时占用耕地、未利用地和转为非农用地等纳入征收范围,实现应税耕地的全覆盖。

3、税收优惠
为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新法规定对用于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耕地占用行为给予税收优惠,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农业效益提升。
4、执法加强
新法明确了税务机关的执法职责和权限,强化对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和稽查,有效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保障耕地资源安全。
5、政策支持
新法提出要建立健全耕地占用税收保证金制度,为征税和退税提供资金保障,并加强与土地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共同维护耕地权益。
Q1:新法对耕地占用税的税目做了哪些调整?
A1:新增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税目,优化税率结构,设定差异化税率。
Q2:新法扩展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吗?
A2:是的,纳入了临时占用耕地、未利用地和转为非农用地等。
Q3:新法有哪些税收优惠措施?
A3:对用于重要农产品生产的耕地占用行为给予税收优惠,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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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dailijizhang/101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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