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关于上海市2016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_税务新闻
摘要:深圳市发布公告,公布了2016年度上海市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共计40家单位入选。
1、入选资格
入选名单中的社会团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且经过上海市民政局和税务部门的联合审核。
2、捐赠税前扣除
企业和个人向入选名单中的社会团体捐赠,可按捐赠额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扣除额不得超过纳税人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
3、捐赠范围
可享受税前扣除的捐赠范围包括: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社会福利、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用于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
4、名单查询
纳税人可以登录上海市税务局网站或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入选名单详情。
5、注意事项
纳税人在享受捐赠税前扣除时,应当保留捐赠证明、领购发票等凭证材料,并按规定进行申报。税务部门将加强对捐赠税前扣除的监督管理,防止虚假捐赠等违法行为。
Q1:哪些社会团体入选了名单?
A1:共计40家单位入选,具体名单可查询上海市税务局网站或“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
Q2:捐赠税前扣除的额度上限是多少?
A2:企业和个人的捐赠额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扣除额不得超过纳税人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

Q3:捐赠税前扣除有哪些注意事项?
A3:纳税人应当保留捐赠证明、领购发票等凭证材料,并按规定进行申报。税务部门将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虚假捐赠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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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dailijizhang/80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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