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流程及咨询电话
摘要:本文详细介绍了通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设定依据、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图等内容。
1、通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职能介绍:负责个体工商户相关事项的管理和服务。服务对象为个人,事项类型为行政许可,办件类型为即办件,权力来源为法定本级行使,行使层级为县级。申请条件为有合法的营业场所且申请材料齐全。法定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步骤。办理形式包括窗口办理和网上办理,支持自助终端办理,办理地点为开封市市通许县区(县)裕丰路西段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最多到办事现场次数为0。监督投诉电话、咨询地电话、办公时间、办理查询、是否支持物流快递等信息均有详细说明。
2、设定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3、办理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收取方式为窗口收取,纸质申请材料邮递的收件人信息暂无。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可下载示例表格和空白表格)、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上材料均要求内容真实有效,原件份数为1,复印件份数为0,材料来源为申请人自备。
4、办理流程图
未提供具体流程图内容。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通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服务对象
个人
申请条件
1、有合法的营业场所;2、申请材料齐全。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层级
县级
行使内容
暂无
许可数量
无限制
通办范围
全国
是否投资事项
否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15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和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或河南政务服务网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4)决定: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不予审批(办理)告知单》。 (5)送达: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当日应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颁发登记证或注销通知书。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入驻网上办事大厅方式
单点登陆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暂无
办理地点
开封市市通许县区(县)裕丰路西段街道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最多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监督投诉电话
一、固话投诉:0371-22305011 二、网上投诉地址: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2、 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3、 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http://henan.12388.gov.cn/
咨询地电话
一、固话咨询:0371-24975389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暂无
交通指引
暂无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电子证照下载
办理结果获取说明
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窗口领取或在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自行下载
设定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收取方式
窗口收取
纸质申请材料邮递的收件人信息
暂无
材料名称
材料分类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填报须知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下载:[示例表格][空白表格]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原件
申请人自备
1
0
内容真实有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原件
申请人自备
1
0
内容真实有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原件
申请人自备
1
0
内容真实有效
办理流程图
http://sf2.exubo.com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dailijizhang/80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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