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出差机票/车票可纳税抵扣了!
摘要:4月1日起,出差机票/车票可纳税抵扣!企业出差成本减负大福利,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1、政策要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对企业职工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纳税人可按照相关标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抵扣标准
交通费:
- 乘坐火车、轮船、民航、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按照实际支付的票据面额扣除;
- 驾驶自有车辆的,按照《关于企业职工差旅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10号)规定的标准扣除。
住宿费:
- 住宿费根据发票金额在住宿费限额标准内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住宿费限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3、纳税人适用范围
企业职工出差发生交通费、住宿费支出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纳税抵扣优惠。
4、申报要求
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提供出差交通费、住宿费支出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申报。
5、政策意义
此次政策出台,有利于减轻企业出差成本负担,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增强企业发展竞争力。企业应及时了解并落实政策规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带来的红利。
Q1:出差机票/车票纳税抵扣从何时开始适用?
A1:2023年4月1日起。
Q2:出差住宿费的扣除限额如何确定?
A2: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Q3:企业享受出差交通费、住宿费纳税抵扣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A3:出差交通费、住宿费支出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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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dailijizhang/85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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