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摘要:介绍了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各分局的局长及联系电话,以及各分局的主要职能。
1、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
职能介绍:
1、负责派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事件;
6、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朱志航,联系电话:0763 - 3939797
2、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职能介绍:
1、负责派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事件;
6、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温传勇,联系电话:0763 - 5822185
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职能介绍:
1、负责派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事件;
6、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朱少武,联系电话:0763 - 2222755
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职能介绍:
1、负责派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事件;
6、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黄志辉,联系电话:0763 - 6623019
5、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职能介绍:
1、负责派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事件;
6、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徐金星,联系电话:0763 - 4278028
6、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职能介绍:
1、负责派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事件;
6、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罗世展,联系电话:0763 - 8718065
7、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
职能介绍:
1、负责派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事件;
6、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黄子宁,联系电话:0763 - 8668601
8、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职能介绍:
1、负责派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事件;
6、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马文权,联系电话:0763 - 7802795
(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
(局长:朱志航, 联系电话:0763-3939797)
1、负责派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事件;
6、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局长:温传勇, 联系电话:0763-5822185)
1、负责派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事件;
6、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局长:朱少武, 联系电话:0763-2222755)
1、负责派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事件;
6、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局长:黄志辉, 联系电话:0763-6623019)
1、负责派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事件;
6、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局长:徐金星, 联系电话:0763-4278028)
1、负责派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事件;
6、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局长:罗世展, 联系电话:0763-8718065)
1、负责派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事件;
6、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
(局长:黄子宁, 联系电话:0763-8668601)
1、负责派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事件;
6、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局长:马文权, 联系电话:0763-7802795)
1、负责派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协助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4、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事件;
6、负责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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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dailijizhang/92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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