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管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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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探讨了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管辖原则,包括一般管辖、特定管辖、住所管辖和侵权行为地管辖,并分析了法院在确定管辖权时的考虑因素,旨在帮助读者了解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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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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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管辖权指法院对被告在该管辖区内任何行为行使的管辖权,无论索赔是否与该管辖区有关。在美国,联邦法院享有一般管辖权,对在该地区居住或经营业务的非居民被告拥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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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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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管辖权指法院仅对在该管辖区内发生特定行为的被告拥有管辖权。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特定管辖权由《侵权行为法长臂管辖法》和《商标侵权法》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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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所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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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管辖权指法院对居住在该管辖区内的被告拥有管辖权。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被告的住所通常指主要营业地或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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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侵权行为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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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地管辖权指法院对在该管辖区内发生侵权行为的被告拥有管辖权。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侵权行为通常指版权或商标的未经授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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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院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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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确定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管辖权时会考虑以下因素:
诉讼原因;
被告在该管辖区内的联系;

诉讼对法院和当事人的便利性;
与其他诉讼的并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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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管辖权有哪些类型?**
A1:一般管辖、特定管辖、住所管辖和侵权行为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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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法院在确定管辖权时会考虑哪些因素?**
A2:诉讼原因、被告在该管辖区内的联系、便利性和并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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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侵权行为地管辖权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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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dailijizhang/92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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