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摘要:本文详细介绍了葫芦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各个科室及其职责,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军休服务管理科和拥军优抚科。每个科室的职责、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等信息均已列出,以便读者了解。

  1、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党政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档案、文字综合、政务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工作。联系电话:0429-3383081,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2、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情应对、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联系电话:0429-3373028,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3、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

  拟定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落实省下达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工作,指导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按政策研究化解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历史遗留问题。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移交安置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退役金核定、年度登记、发放和停发以及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429-3373026,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4、军休服务管理科(褒扬纪念科)

  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联系电话:0429-3373013,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5、拥军优抚科(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组织协调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相关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研究制定化解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联系电话:0429-3373020,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一、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党政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档案、文字综合、政务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429-3383081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情应对、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联系电话:0429-3373028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三、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

  拟定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落实省下达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工作,指导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按政策研究化解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历史遗留问题。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移交安置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退役金核定、年度登记、发放和停发以及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429-3373026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四、军休服务管理科(褒扬纪念科)

  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联系电话:0429-3373013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五、拥军优抚科(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组织协调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相关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研究制定化解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

  联系电话:0429-3373020

葫芦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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