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评价试行标准》的通知
序号
不良行
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
认定及记分依据
记分标准
企业
项目经理
1
SHBLXY18001
企业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60条
18分
-
2
SHBLXY18002
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
18分
-
3
SHBLXY18003
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62条
18分
-
4
SHBLXY18004
挪用或侵占专项维修资金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63条
18分
18分
5
SHBLXY18005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65条
18分
18分
6
SHBLXY18006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
18分
18分
7
SHBLXY18007
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
18分
18分
8
SHBLXY18008
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
18分
18分
9
SHBLXY18009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照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或拒不撤出,造成物业管理状况混乱、社会影响恶劣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39条
18分
-
10
SHBLXY18010
企业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1条、第19条
18分
-
11
SHBLXY18011
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1条
18分
-
12
SHBLXY18012
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执业证书的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1条
18分
18分
13
SHBLXY18013
因管理失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重大责任事故的;或损害业主或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记分标准第1条
18分
18分
14
SHBLXY18014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25条
18分
-
15
SHBLXY18015
被物价部门认定乱收费或者收费不规范且又不整改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记分标准第1条
-
18分
16
SHBLXY06001
违反招投标规定,影响物业管理招投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8条
6分
-
17
SHBLXY06002
未建立物业服务应急预案或虽建立预案但未进行定期演练和落实的;或发生事件后,未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未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的
《关于执行本市物业管理区域内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
6分
6分
18
SHBLXY06003
未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实提供统计资料的;或虚报、瞒报、拒报相关信息的;或提供伪造、篡改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36条
6分
6分
19
SHBLXY06004
企业终止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业主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42条
6分

-
20
SHBLXY06005
未按规定对承接物业进行检验及对相关资料核对接收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48条
6分
-
21
SHBLXY06006
拒绝或拖延提供相关账目资料,影响对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进行财务审计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60条
6分
-
22
SHBLXY06007
未依照相关规定或约定将公共收益纳入业主大会银行账户的;或擅自使用公共收益的
《关于加强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房地资物[2006]286号)第2条第3款
6分
6分
23
SHBLXY06008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造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41条
6分
6分
24
SHBLXY06009
未执行周一到周日业务接待制度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记分标准第2条
-
6分
25
SHBLXY06010
未及时发现、劝阻、制止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修过程中的损害公共利益的禁止行为,对劝阻、制止无效的,未及时报告业委会和有关行政部门的,或未做好相关取证和记录工作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53条
-
6分
26
SHBLXY06011
擅自迁移、砍伐树木或者调整绿地的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42条
-
6分
27
SHBLXY06012
业主或使用人多次有效投诉得不到解决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记分标准第3条
6分
28
SHBLXY06013
未按规定建立、保存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与业主利益相关的档案资料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43条
-
6分
29
SHBLXY06014
未依照相关规定或业主大会约定,人为拆分维修工程,规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程审价和使用程序审核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60条
-
6分
30
SHBLXY03001
未按规定填写住宅物业服务规范检查、督查记录簿的
“关于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行风建设工作施行《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的通知” 第1条
3分
3分
31
SHBLXY03002
接待人员接待不规范、受理不登记、处置不及时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记分标准第3条
-
3分
32
SHBLXY03003
未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的;或未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报修电话、企业监督电话和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房管局投诉电话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记分标准第3条
-
3分
33
SHBLXY03004
未按规定或约定公布物业维修基金收支帐目或者其他按实结算收支帐目的;或不接受业主查询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59条
-
3分
34
SHBLXY03005
未按约定提供安全值班、巡逻服务或安全值班巡逻记录不实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记分标准第3条
-
3分
35
SHBLXY03006
电梯运行中因故障引起人员被关时,物业公司电梯维修人员或委托的电梯维修专业单位未能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
《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第30条
-
3分
36
SHBLXY03007
未24小时受理报修的;或急修项目2小时内未能到现场,其中市区设置管理处的小区半小时内到现场的;或一般修理项目未能3分天内修复(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此限) 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记分标准第4条
-
3分
37
SHBLXY01001
维修不能做到约时不误、工完料清、住户签收、事后回访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记分标准第5条
-
1
38
SHBLXY01002
秩序维护员擅自脱岗、离岗不尽责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记分标准第4条
-
1
39
SHBLXY01003
秩序维护员发现道路、绿地乱停车,未进行疏导、劝阻、纠正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记分标准第5条
-
1
40
SHBLXY01004
绿地堆物,未及时清理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记分标准第5条
-
1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0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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