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有关申报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有关申报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发改办环资[2012]176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旅游局,教育部
发文时间:2012-6-27
实施时间:2012-6-27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经信委),教育厅(教委、局),财政厅(局),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加强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力争在全国建设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循环经济特征明显、教育示范作用强的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日前,国家已确定了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名单。为推动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制定了《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申报管理规定(暂行)》等文件,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一、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管理规定(暂行)
  二、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三、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评选标准
  四、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标志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旅游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印发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有关申报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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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1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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