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标题: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财发[2017]1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7-2-7
实施时间:2017-2-7
法规类型: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福建
发文内容:
发文文号:闽财发[2017]1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7-2-7
实施时间:2017-2-7
法规类型: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福建
发文内容: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农发办,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了规范福建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2017年2月7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3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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