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金融机构落户奖励资金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标题:重庆市金融机构落户奖励资金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部门: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7-8-16
实施时间:2007-8-16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重庆
发文内容

各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金融办,相关金融机构:
  为了规范和加强重庆市金融机构落户奖励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政策效应,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庆金融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06]11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金融业发展激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办发[2007]183号), 我们制定了《重庆市金融机构落户奖励资金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人:市财政局  陆宪; 联系电话: 63896170
  市金融办 陈智  联系电话: 63898919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重庆市金融机构落户奖励资金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补充说明:
该法规被以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机构落户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企[2009]18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4-14
实施时间: 2009-1-1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3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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