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金融机构落户奖励资金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标题:重庆市金融机构落户奖励资金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部门: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7-8-16
实施时间:2007-8-16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重庆
发文内容:
补充说明:
该法规被以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机构落户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企[2009]18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4-14
实施时间: 2009-1-1
发文部门: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7-8-16
实施时间:2007-8-16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重庆
发文内容:
各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金融办,相关金融机构:
为了规范和加强重庆市金融机构落户奖励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政策效应,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庆金融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06]11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金融业发展激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办发[2007]183号), 我们制定了《重庆市金融机构落户奖励资金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人:市财政局 陆宪; 联系电话: 63896170
市金融办 陈智 联系电话: 63898919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补充说明:
该法规被以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机构落户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企[2009]18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4-14
实施时间: 2009-1-1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3185.html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