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3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3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会[2023]21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3-1-16
实施时间:2023-1-16
法规类型: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期权经营机构:
  为进一步满足市场流动性需求,促进股票期权做市商功能发挥,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21年4月16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1年修订)》(深证会〔2021〕28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1月16日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3年修订]》的通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3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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