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摘要:本文详细介绍了某卫生健康机关的各个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包括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人事处、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财务处、体制改革处、医政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医疗应急与监督处、科技教育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老龄健康处、妇幼健康处、职业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宣传处、保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老干部处和机关党委的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

  1、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2、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省级卫生健康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3、人事处

  拟订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4、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

  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

  5、财务处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6、体制改革处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7、医政处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地方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工作,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拟定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8、基层卫生健康处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9、医疗应急与监督处

  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拟定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拟定医疗监督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10、科技教育处

  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11、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

  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12、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13、老龄健康处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妇幼健康处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15、职业健康处

  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16、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17、宣传处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18、保健处

  负责在我省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指导全省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委直属单位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管理。

  20、老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21、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处室领导主 任:邓立权

  办公电话:0431-88905570

  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省级卫生健康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处室领导处 长:蔡云志

  办公电话:0431-88905610

  人事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处室领导处 长:孙宏成

  办公电话:0431-88905568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

  主要职责: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

  处室领导处 长:王树锋

  办公电话:0431-88906100

  财务处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处室领导处 长:孙永欣

  办公电话:0431-88905574

  体制改革处

  主要职责: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处室领导处 长:孙令平

  办公电话:0431-88906727

  医政处

  主要职责: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地方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工作,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拟定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处室领导处 长:李宏颖

  办公电话:0431-88904057

  基层卫生健康处

  主要职责: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处室领导处 长:林丰全

  办公电话:0431-88904085

  医疗应急与监督处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拟定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拟定医疗监督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处室领导副处长:吕国顺

  办公电话:0431-88905929

  科技教育处

  主要职责: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处室领导处 长:邢晓峰

  办公电话:0431-88905846

  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处室领导处 长:刘宇赤

  办公电话:0431-88905976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处室领导处 长:戚 锋

  办公电话:0431-88906881

  老龄健康处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处室领导处 长:冯志民

  办公电话:0431- 88906366

  妇幼健康处

  主要职责: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处室领导处 长:王 哲

  办公电话:0431-88905849

  职业健康处

  主要职责: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处室领导处 长:史洪林

  办公电话:0431- 88906331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主要职责: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处室领导处 长:张 诚

  办公电话:0431-88906336

  宣传处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处室领导处 长:张福安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0431-88906335

  保健处

  主要职责:负责在我省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处室领导处 长:陈寿宁

  办公电话:0431-88904061

  保健处

  主要职责:负责在我省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处室领导处 长:陈寿宁

  办公电话:0431-8890406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主要职责:指导全省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委直属单位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管理。

  处室领导处 长:周景武

  办公电话:0431-88905577

  老干部处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处室领导处 长:陈德宝

  办公电话:0431-85922975

  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处室领导专职副书记:禹 露

  办公电话:0431-88905971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摘要:本文详细介绍了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旨在为读者提供相关信息,方便公众了解和联系该委员会的各个部门。

  1、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运转工作。其负责人在协调各部门工作、处理文件和信息传递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部门的联系电话为[具体号码]。办公室的工作对于保障委员会的高效运作至关重要,他们是整个委员会的枢纽,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医政医管处

  医政医管处主要负责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医疗服务的监管。该处的负责人致力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他们的工作包括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医疗质量控制、医疗纠纷处理等。医政医管处的联系电话是[具体号码]。通过他们的努力,吉林省的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3、疾病预防控制处

  疾病预防控制处承担着预防和控制各类疾病的重要职责。该处负责人带领团队开展传染病监测、预防接种、慢性病防控等工作。他们的努力对于降低疾病发生率,提高公众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疾病预防控制处的联系电话为[具体号码]。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他们更是冲在第一线,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发挥着关键作用。

  4、妇幼健康处

  妇幼健康处关注妇女儿童的健康问题。该处负责人致力于推动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他们的工作涵盖了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妇女病防治等方面。妇幼健康处的联系电话是[具体号码]。通过他们的努力,吉林省的妇幼健康事业得到了不断发展,为妇女儿童创造了更好的健康环境。

  5、总结与展望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各个部门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了解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公众可以更加便捷地与委员会进行沟通和交流,反映问题和需求。希望未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能够继续加强各部门的工作,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做出更大的贡献。

  Q1:如何通过这些联系电话反映问题?

  A1:您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相应部门的联系电话,清晰地阐述您的问题和需求。在反映问题时,应尽量提供详细的信息,以便相关部门能够更好地了解情况并进行处理。

  Q2:这些部门的工作对公众健康有哪些具体影响?

  A2:这些部门的工作涵盖了医疗服务、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等多个方面,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健康。例如,医政医管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疾病预防控制处降低疾病发生率,妇幼健康处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等,共同为公众创造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

  Q3:如果对某个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A3:您可以向该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或者通过相关的投诉渠道进行申诉。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详细介绍了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部门的负责人和联系电话,内容丰富,条理清晰。通过本文,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该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和职能,为公众与委员会的沟通提供了便利。希望本文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同时也希望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能够不断完善工作,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3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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