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贸易指南延安服务中心设备更新经费的意见

发文标题:关于中国贸易指南延安服务中心设备更新经费的意见
发文文号:商办信函[2007]18号
发文部门:商务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2007-5-30
实施时间:2007-5-30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陕西省商务厅:
  你厅《关于申请中国贸易指南延安服务中心设备更新经费的请示》(陕商字〔2007〕2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为支持地方外经贸事业发展,2001年原外经贸部作为特例,在延安建立了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中心,并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
  2006年,为支持地方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工作,我部实施了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并给予了资金支持。
  建议你厅按照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工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延安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中国贸易指南延安服务中心的利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中国贸易指南延安服务中心设备更新经费的意见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4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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