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统计局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及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
(四)收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审定、管理、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
(五)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统计法规,检查督促统计法规的实施。审批市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全市统计调查活动。负责对全市规模企业资料统计、汇总、上报的指导和监督。
(六)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七)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八)组织开展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学术交流,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科室:市统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股
(三)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
(四)工业和能源统计股
(五)综合统计股
事业单位:
1.京山市企业调查队
2.京山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3.京山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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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4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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