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和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销售给科研单位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标题: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和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销售给科研单位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流[2002]156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2-12-11
实施时间:2002-12-11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和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销售给科研单位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72号 )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4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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