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税务总局落实国务院部署取消4项审批_税务新闻
摘要:深圳税务总局贯彻国务院部署,取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出口退税登记审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延长至6月30日和不动产登记中的税务证明审批,为深圳经济平稳运行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
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取消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核准审批涉及企业研发费用、教育培训经费、公益性捐赠等13项税前扣除事项,共涉及2022年已核定享受税前扣除的企业3.3万户、核定金额162亿元。取消审批后,企业将自主核算扣除,减轻企业纳税负担。

2、出口退税登记审批取消
出口退税登记审批涉及自营出口企业和代理出口企业两类,每年需审批1万户左右企业。取消审批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出口退税,实现“即报即退”。
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延长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原本为3月1日至6月30日,为支持企业和个人渡过疫情难关,现延长至6月30日。
4、不动产登记中的税务证明审批取消
不动产登记中的税务证明审批主要涉及契税税务完税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事项。取消审批后,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打印相关证明材料,无需再到办税服务厅申请。
5、效果评估
上述4项审批取消后,预计每年减少审批材料约10万份,减少办理时间约100万小时,为企业和个人减轻办税负担和成本。同时,通过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深圳经济稳定发展。
Q1:此次取消审批措施涉及哪些方面?
A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出口退税登记、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动产登记中的税务证明审批。
Q2:取消审批后,企业和个人将获得哪些便利?
A2:企业可自主核算扣除,出口企业可直接申请退税,个人可延长汇算清缴期,纳税人可自助打印税务证明。
Q3:取消审批对深圳经济发展有何影响?
A3: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5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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