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部分出口商品适用退税率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2006年部分出口商品适用退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6]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2-6
实施时间:2006-1-1
法规类型: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2006年海关商品编码进行了调整。为确保出口退税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现就下列商品新的海关商品代码和适用出口退税率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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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财税[2006]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2-6
实施时间:2006-1-1
法规类型: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2006年海关商品编码进行了调整。为确保出口退税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现就下列商品新的海关商品代码和适用出口退税率通知如下: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5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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