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价局关于2013年“五一”期间部分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标题:贵州省物价局关于2013年“五一”期间部分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黔价费[2013]88号
发文部门:贵州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3-4-16
实施时间:2013-4-16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贵州
发文内容:
发文文号:黔价费[2013]88号
发文部门:贵州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3-4-16
实施时间:2013-4-16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贵州
发文内容:
各市(州)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落实“五一”期间门票价格优惠措施营造良好旅游价格环境的通知》精神,为人民群众今年“五一”期间出游提供一个良好的价格环境,决定对我省部分景区门票价格进行优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下:
一、优惠时段:2013年4月29日至5月1日。
二、我省此次优惠门票的景区是:5A级景区2个,安顺市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安顺市龙宫风景名胜区。4A级景区5个,黔南州荔波县樟江风景名胜区小七孔、毕节市织金洞风景名胜区、铜仁市梵净山旅游景区、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黔东南州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景区。3A级景区3个, 黔东南州镇远县青龙洞景区、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苗王城旅游景区、毕节市大方县慕俄格古城。具体优惠幅度、优惠价格详见附表 。
三、凡是列入这次优惠范围的景区,要在规定时间前在景区售票处显著位置公布门票价格的优惠时间和优惠幅度。为节省印刷成本,景区可在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监督下,采取在原门票上加盖印章的方式实施优惠。
四、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景区按照优惠政策执行,做好组识协调、宣传引导工作, 营造良好的节日气氛。对不按照规定实行优惠政策的景区, 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 并向社会公布。
附表:贵州省2013年“五一”期间景区门票价格优惠名单
贵州省物价局
2013年4月16日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2013年“五一”期间部分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uploads/article/20260413/69dcb9db510df.jpeg)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5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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