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标题: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闽价服[2008]176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08-4-22
实施时间:2008-4-30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福建
发文内容:
发文文号:闽价服[2008]176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08-4-22
实施时间:2008-4-30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福建
发文内容:
省气象局:
你局《关于重新核定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函》(闽气函[2008]24号)收悉。我局《关于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函》(闽价[2006]服197号)已执行两年,根据两年来的执行情况,经研究,现就防雷工程设计、施工、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防雷工程设计、施工、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防雷工程设计、施工、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及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格按业务规程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认定服务。
二、防雷工程设计、施工、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表,该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允许收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不得上浮。
三、本函复下达后,各收费单位应主动向服务对象公布收费文件,并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告收费项目和标准。使用税务票据,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函复自2008年4月30日起执行。
附表:福建省防雷工程设计、施工、防雷装置检测单
位资质认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5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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