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8年纳税申报期的通知

月份

各项地方税费

申报期

社保费申报期

法定假期说明

1

1-15日

4-25日

元旦:1月1日放假1天(不顺延)

2

1-22日

4-25日

春节:2月15日至2月21日放假7天,申报期限内法定节假日1天,以休假日期满次日为申报期限

3

1-15日

4-25日

 

4

1-18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8年纳税申报期的通知

4-25日

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3天

5

1-15日

4-25日

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不顺延)

 

6

1-15日

4-25日

端午节:6月16日至18日放假(不在申报期内)

7

1-16日

4-25日

15日为公休日

8

1-15日

4-25日

 

9

1-17日

4-25日

15、16日为公休日;

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不在申报期内)

10

1-24日

4-25日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

11

1-15日

4-25日

 

12

1-17日

4-25日

15、16日为公休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6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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