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等变更的公告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第十一条规定,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住所发生变更,以及第七师130团地名变更造成的设施地址变更,向我局提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等内容变更的申请。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6607132001,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关于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等变更的公告

经研究,我局同意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所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由路胜变更为黄泽华,公司住所由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工业大道18号变更为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18号-071号,设施地址由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五五新路东延3公里处变更为第七师130团牛东北街5260号;其法人名称、危险废物经营方式、规模、范围及许可证有效期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7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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