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抚远县实行财政单列以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抚远县实行财政单列以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黑财预[2011]47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1-12-7
实施时间:2011-12-7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黑龙江
发文内容:
单列以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绥芬河市、抚远县财政局:
经省委第94次常委会批准,决定在绥芬河市、抚远县开展省直管县行政体制改革试点。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1〕28号)要求,从2011年开始,省财政对抚远县实行财政单列,即抚远县财政决算由省财政直接批复;绥芬河市、抚远县向省财政报送财政预算、决算、财政月报和相关财务报表;同时,绥芬河市抄报牡丹江市,抚远县抄报佳木斯市;其他财政方面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继续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7〕87号)的有关规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发文文号:黑财预[2011]47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1-12-7
实施时间:2011-12-7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黑龙江
发文内容:
单列以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绥芬河市、抚远县财政局:
经省委第94次常委会批准,决定在绥芬河市、抚远县开展省直管县行政体制改革试点。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1〕28号)要求,从2011年开始,省财政对抚远县实行财政单列,即抚远县财政决算由省财政直接批复;绥芬河市、抚远县向省财政报送财政预算、决算、财政月报和相关财务报表;同时,绥芬河市抄报牡丹江市,抚远县抄报佳木斯市;其他财政方面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继续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7〕87号)的有关规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8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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