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摘要:该网页主要介绍了柳州市民政局的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科室责任人与联系电话。

  1、办公室

  职能介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文书档案、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2、计划财务科

  职能介绍: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内部审计与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

  3、社会组织管理和法规科

  职能介绍: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受自治区民政厅委托,承担在柳有关全区性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送备案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4、社会救助科

  职能介绍: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困难救助工作,负责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社会救助有关政策。指导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5、区划地名科

  职能介绍:研究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监督管理地名工作,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市辖区街路巷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6、社会事务科

  职能介绍:推进全市婚俗改革、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县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工作。

  7、老龄工作科

  职能介绍: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市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8、养老服务科

  职能介绍: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9、儿童福利科

  职能介绍: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中国公民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工作。

  10、慈善事业促进科

  职能介绍: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按权限承担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服务。

  11、机关基层党组织(人事科)

  职能介绍: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文书档案、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科室责任人:蒋米雪,

  联系电话:0772-2836109。

  (二)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 民 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机关及 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内部审计与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

  科室责任人:莫维,

  联系电话:0772-2867061。

  (三)社会组织管理和法规科。

柳州市民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受自治区民政厅委托,承担在柳有关全区性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送备案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 政法治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科室责任人:韦旖旎,

  联系电话:0772-2850833。

  (四)社会救助科。

  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困难救助工作,负责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社会救助有关政策。指导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科室责任人:韦荣恒,

  联系电话:0772-2814018。

  (五)区划地名科。

  研究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 移等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 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监督管理地名工作,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市辖区街路巷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科室责任人:刘钦安,

  联系电话:0772-2825442。

  (六)社会事务科。

  推进全市婚俗改革、殡葬改革,拟订婚姻 、殡葬 、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县区 生活 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工作。

  科室责任人:何路,

  联系电话:0772-2818015。

  (七)老龄工作科。

  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市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联系人:谭笼文,

  联系电话:0772-2125606。

  (八)养老服务科。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科室责任人:吴艳玉,

  联系电话:0772-2822469。

  (九)儿童福利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 、儿童收养 、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中国公民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工作。

  科室责任人:张原园,

  联系电话:0772-2827701。

  (十)慈善事业促进科。

  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按权限承担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服务。

  科室责任人:朱亚兵,

  联系电话:0772-2209151。

  (十一)机关基层党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科室责任人:覃秋菲,

  联系电话:0772-283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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