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湖北银丰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湖北银丰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内国税出函[2006]10号
发文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10-19
实施时间:2006-10-19
法规类型: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内蒙古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湖北银丰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3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湖北银丰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湖北银丰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08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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