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摘要:本文详细介绍了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各机构的职能、负责人、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包括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安全等工作。组织起草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重要政策及综合性材料,牵头重大课题调查和研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2、政治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旅游系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领域内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做好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3、计划财务处

  贯彻落实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本级和直属单位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以及财务资产、政府采购、内部审计、非税收入、基本建设等管理,组织本级财务核算。负责全市文化相关门类、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统计及相关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牵头对口扶贫工作。

  4、市场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相关行业标准,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假日旅游。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等领域行政审批服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其他依法行政相关工作。

  5、产业发展与合作处

  拟订全市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培育和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支持和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新型业态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体系建设及旅游商品创新。负责组织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推介,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牵头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贸易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实施全市城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策划组织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的宣传、交流和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申报全市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旅游交流、合作事项。参与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及对港澳台宣传推广活动。

  6、资源开发处

  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保护和利用。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系统项目立项、规划、设计与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文化和旅游系统重大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专项规划和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工作。加强院校合作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科技工作。

  7、公共服务处

  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导和实施文化和旅游重点惠民项目。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社会文化工作。指导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古籍保护工作。

  8、博物馆处(革命文物处)

  拟订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和博物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博物馆建设与管理、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协调全市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指导文物保护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文物保护科技项目实施。承担馆藏文物定级鉴定工作。

  9、文物处(文物安全监管处)

  拟订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文物资源调查、考古管理、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等工作。承担世界文化遗产、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和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申报管理相关工作。拟订文物安全管理和文物违法案件查处等制度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市文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10、广播电视处

  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监管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地面卫星电视广播接收设施安装使用、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电视广告播放、视频点播系统、广播影视节目传送业务和有线电视工程。

  1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

  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并监督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保护体系。负责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评审、备案和推荐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交流和传播工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

  12、艺术处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文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全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和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及相关研究教育,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承担直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和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全市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市旅游演艺的创作和演出。

  13、绍兴艺术学校

  学校内设机构有党政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实训科、艺术研究室等六个职能科室,主要承担音乐、舞蹈 、戏曲、美术、学前教育等五大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有三年制、五年制、六年制等中高职办学层次,为各级各类院团、学校、培训机构以及高等院校输送艺术后备人才。

  14、绍兴图书馆

  绍兴图书馆系国家一级图书馆,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主要职责包括:收集、整理、保存、开发、应用各类文献信息资源;做好古籍、民国文献和地方文献保护工作;推广全民阅读,通过组织亲子互动、国学早教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阅读;承担数字图书馆建设工作;开展参考咨询、文献提供等信息服务;组织开展讲座展览、读者培训等社会教育 活动;指导并联合全市各类图书馆做好读者服务工作。

  15、绍兴市文化馆(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绍兴市文化馆(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国家文化部命名的“国家一级文化馆”,主要职责包括:承担群众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推广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承担群众文艺骨干辅导、培训和群众文化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供讲座、展览、演出等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普及各艺术门类和地方文化的基础知识;承担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工作,提供公共文化相关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推广传播、调查研究等具体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基地建设和传承人培养等工作。

  16、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绍兴市文物保护所)

  指导全市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开展市级地下文物埋藏区日常管理、基建工地出土文物保护管理和考古研究工作。负责越城区范围内的考古调查勘探、抢救性发掘。完成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7、绍兴博物馆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文化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收藏、保护、研究并向公众展示绍兴地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传承、弘扬绍兴优秀历史文化成果。承担陈列展览、社会教育等公益文化服务。完成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8、绍兴市艺术研究院

  贯彻落实上级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全市文化艺术旅游资源,凝聚全市艺术人才,开展全市性文化艺术活动,重点加强文化旅游基础性理论研究与组织艺术人才开展文艺作品创作,研讨;开展服务文化旅游活动的策划与艺术评论;抓好文化艺术人才的培训与文化艺术数字资源建设;做好专家资源库建设及全市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与省级国家级专家及其他地市和上级研究院沟通协调,凝聚艺术人才为市演艺集团的剧目创作服务。

  19、绍兴市旅游形象推广中心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旅游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等工作。承担全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和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及对外学术交流等工作。完成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0、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依法行使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市本级和市辖区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和文物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受理、调处相关举报投诉;负责全市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承担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监测工作;完成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1、绍兴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筹整合现有文化演艺资源,管理经营文化演艺剧场,拓展文化演艺市场,组织重大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开展优秀文化演艺人才培养,组织提供更多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组织完成由政府下达指标的各类任务和演出活动,增强绍兴文化演艺市场的活力、实力和竞争力。

  办公室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安全等工作。组织起草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重要政策及综合性材料,牵头重大课题调查和研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机构负责人:袁巍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

  公开电话: 0575-89180899

  政治处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旅游系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领域内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做好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联系方式:0575-89180895

  机构负责人:张彩霞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

  计划财务处

  机构职能:贯彻落实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本级和直属单位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以及财务资产、政府采购、内部审计、非税收入、基本建设等管理,组织本级财务核算。负责全市文化相关门类、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统计及相关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牵头对口扶贫工作。

  联系方式:0575-89180876

  机构负责人:巨红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

  市场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机构职能: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相关行业标准,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假日旅游。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等领域行政审批服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其他依法行政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575-89180871

  机构负责人:金伟锋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

  产业发展与合作处

  机构职能:拟订全市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培育和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新型业态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体系建设及旅游商品创新。负责组织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推介,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牵头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贸易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实施全市城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策划组织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的宣传、交流和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申报全市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旅游交流、合作事项。参与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及对港澳台宣传推广活动。

  联系方式:0575-89180835

  机构负责人:刘翔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

  资源开发处

  机构职能: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 源普查、规划、保护和利用。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系统项目 立项、规划、设计与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文化和旅游系统重 大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市重 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专项规划和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工作。加强院校合作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科技工作。

  联系方式:0575-85112781

  机构负责人:沈小龙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

  公共服务处

  机构职能: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导和实施文化和旅游重点惠民项目。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社会文化工作。指导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古籍保护工作。

  联系方式:0575-89180852

  机构负责人:李海英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

  博物馆处(革命文物处)

  机构职能:拟订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和博物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博物馆建设与管理、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协调全市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指导文物保护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文物保护科技项目实施。承担馆藏文物定级鉴定工作。

  联系方式:0575-85096367

  机构负责人:何鸣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

  文物处(文物安全监管处)

  机构职能:拟订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文物资源调查、考古管理、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等工作。承担世界文化遗产、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和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申报管理相关工作。拟订文物安全管理和文物违法案件查处等制度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市文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联系方式:0575-85081195

  机构负责人:马峰燕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

  广播电视处

  机构职能: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监管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地面卫星电视广播接收设施安装使用、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电视广告播放、视频点播系统、广播影视节目传送业务和有线电视工程。

  联系方式:0575-85122872

  机构负责人:何伟平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

  机构职能: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并监督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保护体系。负责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评审、备案和推荐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交流和传播工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

  联系方式:0575-89180855

  机构负责人:孙小东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

  艺术处

  机构职能: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文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全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和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及相关研究教育,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承担直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和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全市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市旅游演艺的创作和演出。

  联系方式:0575-89180863

  机构负责人:周波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

  绍兴艺术学校

  机构职能:学校内设机构有党政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实训科、艺术研究室等六个职能科室,主要承担音乐、舞蹈 、戏曲、美术、学前教育等五大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有三年制、五年制、六年制等中高职办学层次,为各级各类院团、学校、培训机构以及高等院校输送艺术后备人才。

  机构地址:绍兴市绿云南路500号

  联系方式:0575-88337056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6:30

  绍兴图书馆

  机构简称:图书馆

  机构职能:绍兴图书馆系国家一级图书馆,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主要职责包括:收集、整理、保存、开发、应用各类文献信息资源;做好古籍、民国文献和地方文献保护工作;推广全民阅读,通过组织亲子互动、国学早教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阅读;承担数字图书馆建设工作;开展参考咨询、文献提供等信息服务;组织开展讲座展览、读者培训等社会教育 活动;指导并联合全市各类图书馆做好读者服务工作。

  机构地址:绍兴市洋江西路530号绍兴市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0575-88337055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6:30

  绍兴市文化馆(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机构简称:文化馆

  机构职能:绍兴市文化馆(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国家文化部命名的“国家一级文化馆”,主要职责包括:承担群众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推广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承担群众文艺骨干辅导、培训和群众文化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供讲座、展览、演出等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普及各艺术门类和地方文化的基础知识;承担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工作,提供公共文化相关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推广传播、调查研究等具体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基地建设和传承人培养等工作。

  机构地址:绍兴市洋江西路530号绍兴市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0575-88519698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6:30

  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绍兴市文物保护所)

  机构简称:考古所

  机构职能:

  指导全市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开展市级地下文物埋藏区日常管理、基建工地出土文物保护管理和考古研究工作。负责越城区范围内的考古调查勘探、抢救性发掘。完成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绍兴市延安东路491号

  联系方式:0575-8508119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绍兴博物馆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文化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收藏、保护、研究并向公众展示绍兴地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传承、弘扬绍兴优秀历史文化成果。

  (二)承担陈列展览、社会教育等公益文化服务。

  (三)完成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绍兴市偏门直街75号

  联系方式:0575-85096356

  办公时间: 8:30--17:00

  绍兴市艺术研究院

  机构简称:艺术研究院

  机构职能:贯彻落实上级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全市文化艺术旅游资源,凝聚全市艺术人才,开展全市性文化艺术活动,重点加强文化旅游基础性理论研究与组织艺术人才开展文艺作品创作,研讨;开展服务文化旅游活动的策划与艺术评论;抓好文化艺术人才的培训与文化艺术数字资源建设;做好专家资源库建设及全市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与省级国家级专家及其他地市和上级研究院沟通协调,凝聚艺术人才为市演艺集团的剧目创作服务。

  机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30号

  联系方式:0575-89180866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绍兴市旅游形象推广中心

  机构简称:推广中心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市旅游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二)承担全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和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三)承担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及对外学术交流等工作。

  (四)完成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绍兴市洋江西路530号

  联系方式:0575-85129516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机构简称:市文化市场执法队

  机构职能:依法行使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市本级和市辖区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和文物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受理、调处相关举报投诉;负责全市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承担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监测工作;完成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

  联系方式:0575-85138003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绍兴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简称:市演艺集团

  机构职能:统筹整合现有文化演艺资源,管理经营文化演艺剧场,拓展文化演艺市场,组织重大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开展优秀文化演艺人才培养,组织提供更多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组织完成由政府下达指标的各类任务和演出活动,增强绍兴文化演艺市场的活力、实力和竞争力。

  机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县前街71号

  联系方式:0575-85025205

  机构负责人:陈斌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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