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撤销市财税四分局、五分局建制的通知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撤销市财税四分局、五分局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人[2004]114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4-10-25
实施时间:2004-10-25
法规类型: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市财税四分局、五分局:
  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知(沪编[2004]1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国税函[2004]1073号),撤销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四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四分局和上海市财政局第五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五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五分局建制。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12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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