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二)制定、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参与制定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

  (四)负责环境监察,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活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解处理环境污染纠纷;

  (五)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

  (六)组织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七)负责承办环保举报电话、有关环境保护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调查处理、落实工作;

  (八)负责全区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区域开发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九)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境科学和环境法律知识等工作;

  (十)承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局办公室

  负责局内部综合性工作及局财务、人事管理工作。

  (二)环境管理一科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负责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验收。

  (三)环境管理二科

  负责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

  (四)环境管理三科

  负责辖区污染物总量排放控制工作、土壤污染防治及辖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五)环境管理四科

  负责全局各项工作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及纪检监察、工青妇工作。

  直属单位及职责

  (一)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市中分中心

  负责辖区的环境监测。

  (二)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中大队

  负责依法对辖区排污单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济南市市中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中心

  负责网格化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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