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摘要:本文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详细阐述了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办法,帮助读者了解相关政策,规范纳税行为。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货物运输业中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办理税务登记,且税务登记证有效;
未因偷税、骗税或其他违法行为受到税务处罚;
提供的运输服务已实际发生且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条件。
3、申请流程
小规模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
纳税人身份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明;
货物运输合同或运单;
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材料。
4、代开发票税率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4%。
5、监管措施
税务机关将对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Q1: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什么税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A1:4%
Q2: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A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纳税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货物运输合同或运单等。
Q3:哪些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A3: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12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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