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代注册公司)深圳公司注销后债务谁来承担?深圳公司注销后债务承担者是谁?
摘要:深圳公司注销后,未履行完毕的债务承担者为清算组。公司清算时,债务应优先清偿,无法清偿的债务由股东承担有限清偿责任。
1、公司注销后债务承担者
深圳公司注销后,债务承担主体如下:
* **清算组:**负责清算公司财产,优先清偿债务。
* **股东:**在清算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股东应承担有限清偿责任,即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剩余债务。
2、清算组的债务承担
清算组应当在公司清算期间优先清偿债务,顺序如下:
* 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 税款
* 应付票据

* 其他债务
无法清偿的债务,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3、股东的责任
股东承担有限清偿责任,范围为:
* 认缴的出资额;
* 抽逃出资或者将出资用于违法活动的,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4、债权人保障
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障自身权益:
* 在公司注销清算前及时提出债权要求
* 监督清算组清偿债务
* 必要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
5、免除债务的情况
在以下情况下,债务可能被免除:
* 债权人已书面放弃债权
* 债务履行期限已过,债权人未主张权利
* 依法申请破产清算,且债权人同意免除债务
Q1:公司注销后,债权人如何找到债务承担主体?
A1:债权人可通过工商部门查询清算组信息,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债务承担主体。
Q2:股东有限清偿责任是否意味着不用承担任何债务?
A2:并非如此,如果股东抽逃出资或将出资用于违法活动,则需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Q3:债务免除后,债权人是否还能追讨债务?
A3:债务免除后,债权人一般不再享有追讨债务的权利,但若债务免除存在欺诈或违法情形,债权人仍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12327.html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