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标题:厦门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部门:厦门市国资委
发文时间:2011-3-1
实施时间:2011-3-1
法规类型:产权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厦门
发文内容
各市直管国有企业、委托主管部门和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
  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及数据汇总工作,现将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地方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数据汇总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1〕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按照国资厅发产权〔2011〕4号文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对所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进行年度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制定了产权登记相关制度,是否明确本企业的职能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2.发生相关经济行为时是否及时办理了产权登记,产权登记数据是否准确;
  3.产权登记信息系统(软件)运行是否正常,经审核后的系统数据是否及时更新;
  4.产权登记的纸质资料是否及时归档并由专人保管。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企业,可暂缓办理产权登记:
  1.产权归属不清楚或者发生产权纠纷的企业;
  2.已停业待清算关闭的企业;
  3.正在办理国有产权整体转让或企业改制即将引起国有资本大变动的企业;
  4.出资关系复杂,国有资本难以准确计算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四、在核对产权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和暂缓办理产权登记企业情况的基础上,对本企业的产权关系表及时进行修改、更新,随报告一并上报我委(产权关系表将通过邮件下发各企业核对)。
  五、各企业应加强对下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于2011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本单位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上报我委。我委将于5月上旬组织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具体企业另行通知。
  六、各企业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联系(联系人:李洪泽;联系电话:5397630;电子邮件地址:gzwlhz@xm.gov.cn)。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12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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