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民政局
一、组织实施省、市民政事业发展有关地方性法规,落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拟定、实施全区民政工作规划。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三、组织实施省、市社会救助有关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
四、指导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指导街道进行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执法工作。
六、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法规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查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
八、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九、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实施慈善事业政策,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
局党组书记、局长:田莉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宇翔、杨轶春
局党组书记、局长田莉莉: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宇翔负责财务、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高龄津贴发放、老年人福利与服务、困难救助和区福利院建设与发展等工作。
分管养老服务科、区社会福利院、老龄服务中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轶春负责全面深化改革、机关事务、党建、干部人事、综治维稳、宣传教育、意识形态、法治建设、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机要保密、精准扶贫、绩效目标管理、议提案办理、群团、老干、社区建设、地名区划、慈善、殡葬、流浪乞讨、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中心的建设与发展等工作。
分管局党政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组织和事务管理科、婚姻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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