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节能和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名录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文标题: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节能和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名录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1-7-4
实施时间:2011-7-4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成都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
  按照省经信委《关于做好节能和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名录推荐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环资函[2011]18号)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工业节能工作,加大高效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广力度,积极淘汰高耗能落后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在全国开展节能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名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重点包括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电焊机、泵阀、风机、压缩机、制冷空调设备、内燃机、热处理设备、塑料机械、农业机械、重型机械、机床、低压电器、电炉等机电设备产品。
  二、推荐原则
  (一)推荐节能机电设备原则
  1.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重点需求,有比较广阔发展前景;
  2.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能效比高,节能效果显著,能促进该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制造过程中节材效果明显;
  4.生产技术与工艺比较成熟,具有批量供货能力。
  (二)推荐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原则
  1.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明令淘汰(限制)的产品设备;
  2.技术落后或已有新技术可以替代的高耗能设备;
  3.能源效率低于准入值的设备;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节能机电设备申报材料
  1.填报《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表》(见附件1);
  2.拟推荐设备产品的鉴定材料和检测报告;
  3.拟推荐设备产品的用户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等方面资料;
  5.其它相关证明和技术资料等。
  (二)推荐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申报材料
  1.填报《淘汰的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表》(见附件2);
  2.相关证明材料和技术资料等;
  3.可替代设备产品的鉴定材料和检测报告。
  四、申报要求
  请你们按通知要求抓紧准备相关材料,并对企业、有关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后,于7月16日前报送市经信委节能环保产业处(一式四份,并附电子文档光盘)。
  联系人:杨临春
  电话(传真):028-61885840
  邮箱:cdjnhbc@
  1. 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表
  2. 淘汰的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表
  成都市经信委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节能和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名录推荐工作的通知

相关附件 附件1-2.rar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14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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