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税务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办理指南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免税的军事设施,具体范围包括: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办理方式

  通办范围

安徽省税务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办理指南

  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

  网上办理

  移动办理

  自助办税终端

  同城通办

  省内通办

  全国通办

  窗口送达

  网上查询

  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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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材料

  资料名称

  填报须知

  必报资料

  条件报送资料

  留存备查

  军事设施占用应税土地的证明材料;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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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纳税人办理时限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

  无

  是否收费

  到现场次数

  网上办理深度

  免填单

  结果样本

  无

  否

  0次

  四级

  否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1号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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