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11年存在质量不良行为记录责任主体在招投标中扣分的决定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11年存在质量不良行为记录责任主体在招投标中扣分的决定
发文文号:黑建质[2012]1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2012-1-9
实施时间:2012-1-9
法规类型: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黑龙江
发文内容:
发文文号:黑建质[2012]1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2012-1-9
实施时间:2012-1-9
法规类型: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黑龙江
发文内容: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绥芬河市、抚远县建设局:
为提高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意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省住建厅在2011年督查、巡查中,对存在质量不良行为的40家责任主体实施了不良行为记录,其中:建设单位4家,施工单位16家,监理单位12家,设计单位4家,勘察单位1家,图审单位1家,详见2011年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一览表。
按照黑建招[2011]5号文件规定,决定对上述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责任主体在2012年投标时,每次投标评标在该企业总得分中扣1.0分。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14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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