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科技和信息化局

  容城县科技和信息化局为正科级政府工作机关,负责科

  技发展、工业信息化工作,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指

  导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科信局有三项政务服务权利,涉

  及一项行政确认和两项其他,分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

  小企业基金项目申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备案,无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收费项目。 

  二、机构设置 

  根据容办字[2019] 45 号文件规定,县科技和信息化局设

  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科技创新股) 

  1、贯彻实施国家、省、新区科技方针、政策、法规、规

  划;拟订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组织拟

  订全县民用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

  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

   2、研究拟订地方科技法规的建议,拟订全县科技体制改

  革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

  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

  改革的工作建议。

   3、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全县科技资源

  的配置;会同县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对科学事业费中专项

  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的分析论证,拟订资金安排建议计

  划,按有关程序审核、审核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4、负责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

  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

  划的指导实施。 

  5、负责国际、国内地区间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大

  专院校、科研单位与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科技联合与协作。

   6、负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

  市场;拟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学技术普及

  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

  展,推动全县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7、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加大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影响,跨部门、多学科、综

  合性强的科技工作宏观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科技预测、规

  划、体制改革、科技法规管理,技术市场的研究运作;加强

  统筹协调和组织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转

  化。

   8、负责大数据管理工作,推进智慧城市、科技小镇等建

  设。

   9、指导和协调县直各部门及乡镇的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工

  作。

   10、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 

  11、承担县科教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信息化领导小

  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数据信息化股 

  1、贯彻落实国家、省、新区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

  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的产业结构、组织结构

  和产品结构调整;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负责全县工

  业产业化促进和工业经济运行调节;负责分析全县工业发展

  形势,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工业发展战

容城县科技和信息化局

  略、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指导行业技术创新

  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工业

  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工作;

  加强对公共服务平台的指导服务,推进企业研发涉及和创业

  创新能力的提升。 

  2、贯彻执行国家、省、新区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本县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

  业化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信息

  产业化项目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实施对信息产业和信

  息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技

  术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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