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福建省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标题: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福建省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财社[2013]41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3-8-7
实施时间:2013-8-7
法规类型: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福建
发文内容:
发文文号:闽财社[2013]41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3-8-7
实施时间:2013-8-7
法规类型: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福建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电大各分校、学院、工作站: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电大《关于开展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闽民建〔2013〕17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绩效,现将《福建省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福建省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013年8月7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115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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