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
在商业世界中,商标使用许可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和商业行为。它涉及到商标所有者将其商标使用权授予他人,以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本文将深入探讨商标使用许可的各个方面,包括其定义、类型、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通过本文,您将了解到商标使用许可如何为企业拓展市场、增加收益提供新的途径,同时也能认识到在这一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无论是商标所有者还是被许可方,都能从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为做出明智的商业决策提供依据。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商标使用许可的奥秘吧!
意义
商标权是企业对注册商标享有的财产权,但有必要将注册商标列为工业产权,为企业创造
使现实或可用的利益,它必须通过使用。首先,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直接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在市场上销售。此外,在商品交易文件中或出于商业目的在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也构成使用。
商标的使用可以是所有者自己的使用,也可以是所有者以外的第三方的许可使用。商标许可是商标所有权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如果使用得当,可以使企业受益匪浅。所以企业要重视。
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通常是以订立许可合同的形式,即发放许可。在使用许可关系中,商标所有人或授权使用商标的人是许可人,另一方是被许可人。在实践中,一些商标许可合同是独立的许可协议,相当一部分是包含在其他合同中的商标许可条款,如技术转让、特许经营等合同所附的商标使用规定。企业在签订商标使用协议时,可以考虑选择以下三种类型之一:
1.通用许可证:“薄利多销”的形式
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理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方保留在该地区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并授予第三方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
这种许可方式大多适用于被许可方生产能力有限或产品市场需求大的情况。许可人可以选择更多的被许可人,每个许可的售价相对较低,是一种“薄利多销”的方式。对于被许可人而言,获得的商标使用权是非排他性的。因此,如果合同涉及的注册商标被第三方擅自使用,被许可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权人,只能告知许可人相关情况,许可人会对侵权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
2.独占许可:可以抵制商标所有人的独占使用
也就是说,在指定的地理范围内,被许可人拥有授权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方,许可人本身不得在境内使用该商标。独占许可的使用费比其他许可高得多,所以只有当被许可人从产品竞争的市场效应出发,认为有必要在某一地区独占使用该商标时,才会要求获得此类许可。
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相当于“准商标所有人”,当在指定区域内发现商标侵权时,被许可人可以直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起诉侵权人。
3、独家许可:商标所有人和被许可人平行使用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许可人赋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以享有排除第三方使用的权利。即许可人不得将同一许可给予任何第三方,但许可人保留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权利。独家许可仅禁止第三方在该地区使用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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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牢牢把握商品质量的控制
商标的财产价值在于它的声誉。许可他人使用商标,是指商标信誉依附于被许可人的行为及其提供的商品。因此,许可合同中的质量控制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这方面有很多值得注意的教训。青岛汽水厂曾是全国八大碳酸饮料生产基地之一,以崂山可乐为代表的产品在市场上很受欢迎。但工厂急功近利,贸然允许国内144家企业使用‘崂山’商标。由于缺乏必要的质量保证措施,产品质量急剧下降,直接影响了商标声誉。
后来,虽然工厂负责人更换频繁,但工厂过度许可的做法始终缺乏有效控制,导致其商标声誉下降,严重影响企业生存。以1998年为例,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在青岛的销售额为1000万元,娃哈哈纯净水在青岛的销售额为4000万元。
2.谨慎选择合作伙伴
对于许可人来说,首先要慎重选择合作伙伴,让那些生产能力更好、管理水平更高、绩效能力更强的企业作为被许可人。在授予许可使用权之前,许可方应对被许可方的法人资格、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测试。达不到与自己产品相同质量标准的,不得销售或许可。使用许可合同订立后,许可方应密切关注被许可方的生产和销售,防止被许可方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损害商标声誉。
在合同期限内,许可方有责任监督被许可方的生产过程、工艺生产、产品检验和管理。当被许可人的产品达不到被许可注册商标的质量时,许可人应当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必要时可以断然解除合同,收回商标许可。
3.致力于维护商标权
许可人有义务确保被许可的商标权的确定性和稳定性,并维护被许可人的使用权。具体而言,许可方应确保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真实可靠,是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注册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且该商标仍在法律保护的有效期内。
许可人不得与同一地区两个以上企业签订独占许可使用合同,导致两个以上被许可人的使用权发生冲突。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人不得擅自将注册商标转让给第三方。需要转让的,必须向被许可人说明情况,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或者与被许可人解除许可合同。
许可人还应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其商标权,并承担必要的费用,如及时续展商标。对于市场上的商标侵权,如果是独占许可或者独占许可,被许可人可以提起诉讼,许可人积极参与合作诉讼。如果是普通许可,许可人会起诉,但被许可人应及时将侵权事实和证据告知许可人。
4.对商标使用的监管不能放松
如何维持业务
标信誉,防止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失控而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企业商标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被许可人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的内容包括:第一、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注册商标一致。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和商标权人自己使用一样,以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不得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不得任意修改注册商标的文字和图形。
同时,被许可人还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在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内进行使用。第二、被许可使用的商品上应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在商标许可使用实践中,一些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企业不仅使用许可人的商标,还将许可人的厂名和商品的产地名一起使用。这种行为极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还可能给许可人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带来不利影响。
为了防止借商标许可使用而侵害商标权人及消费者正当权益的现象发生,作为许可人的商标权人也应当重视对被许可人商标使用的监督,防止不利于企业名声和商品信誉的事情发生。
5、商标推广的成本与所使用而产生的收益之间要匹配
许可人与被许可人,或与多个被许可人之间,合理分担商标推广的成本,是商标价值能够持续增长的基础。
连锁经营在商标许可方面,科学地解决了这个问题。通过管理费的收取,连锁总部负责品牌的维护与推广,被许可企业在使用的同时,负责本区域内部的推广,实现了推广成本的合理分配。
在许可协议中,应该明确划分商标推广成本的分担原则,限制或制止不投入只受益的免费搭车行为,维护其他共同使用人推广商标的积极性。
折叠编辑本段法律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违反前述规定,没有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缴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折叠编辑本段法律风险
商标权许可使用风险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得到的只是一定条件下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注册人。
1、商标许可形式及法律风险
商标许可基本形式包括独占使用、独家使用和普通使用三种。独占使用许可形式,是指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许可人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独家使用许可形式,是指在商标使用许可人存续期间,除商标许可人自己使用外,只授予一家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普通使用许可形式,是指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多家使用,同时商标权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这种形式较为普遍。 很多采用加盟连锁经营方式的企业,通常都包括商标许可,其许可形式采用普通使用即将商标提供给若干的加盟商使用,在快速扩大经营的同时迅速提升自身商标的价值。
由于商标本身的创新价值不高,更多体现为具体使用商标企业的商誉和信用,因此若企业希望独占使用,则可能采用洽谈商标转让的方式直接获得商标所有权。正因为这种特点,商标许可与专利许可形式不同,普通使用许可是商标许可中最为常见的形式。 即使是普通使用许可,被许可方同样需要在一定区域、一定时间、一定领域内排除竞争,若商标权人在同一区域同时许可多家使用商标,必然影响被许可人的利益。在普通使用许可形式合同中缺少对商标权人的必要限制,应当认为被许可方面临法律风险。必要的限制包括商标权人不得在特定区域、时间、领域许可第三方使用商标,商标权人在特定区域、时间、领域自营的限制等。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法律风险
(1)合同当事人及法律风险 被许可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人用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商标的,被许可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使用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被许可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被许可人是我国内地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若合同当事人不符合相关规定,属于不具有法定资格的主体不适格,因此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2)超范围许可的法律风险 被许可人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应当与该商标被商标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一致,不得超出商标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一旦超过范围许可使用,被许可人超范围使用商标,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被他人追究侵权责任;许可方同样面临合同无效、违约等法律风险。
(3)商标使用不当的法律风险 按照规定,一些被许可人为避免商品被认为是贴牌产品,而隐瞒实际的生产人名称和产地,这种对商标的不当使用,将导致行政法律风险和民事法律风险。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被许可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被许可人限期改正,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被许可人违反商标许可合同的正常使用商标的义务,将面临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
(4)许可合同备案及法律风险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通常认为,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并不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生效的条件,仅仅是程序要求。但商标许可合同没有进行备案,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这种时候,若商标权人将商标转让,新的受让人可能排除被许可人使用商标的权利。因此没有进行备案虽然不影响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同样给被许可人造成法律风险。
商标使用许可
摘要:本文全方位解析商标使用许可,涵盖授权范围、条件约束、第三方义务、终止条款等关键内容,帮助企业了解商标使用许可的法律要点,规避风险。
1、商标使用许可的概念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许可人)授权他人(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通过第三方使用扩展品牌影响力,获取收益。
2、商标使用许可的范围与条件
许可范围需明确约定商标使用方式、地域、商品或服务种类。条件约束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授权期限、质量标准、财务条款。
3、第三方义务与监管责任
被许可人使用商标应遵循许可约定,维护商标声誉。许可人负责监督被许可人使用情况,确保其符合约定,防止滥用商标造成侵权或混淆。
4、商标使用许可的终止
许可可根据约定期限或违约情况终止。许可人单方面终止须合理通知被许可人,并给予合理时间整改。被许可人违约造成严重损害时,许可人可立即终止许可。
5、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注意事项
双方应慎重起草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明确授权范围、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避免纠纷。同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Q1:什么是商标使用许可中的“合理通知时间”
A1:“合理通知时间”指考虑到协议内容、被许可人整改难度等因素,给予被许可人充足的时间整改,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Q2:商标使用许可是否可以转让
A2:一般情况下,商标使用许可不能转让。但经许可人书面允许且许可协议无明确禁止,被许可人可以转让部分权利给第三方。
Q3: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效力受哪部法律规制
A3: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效力受《商标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制,双方应遵守法律规定履行协议义务。
商标使用许可在商业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合理利用商标资源,企业可以扩大品牌知名度,实现利益最大化。本文结合案例深入剖析商标使用许可的法律要点,为企业规避风险、促进合作提供有价值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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