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具有专政和民主的基本职能。

  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 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九) 对被判处管理、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一)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内设机构及职责

  1、警令处:负责对全局业务工作的协调、综合、督办、信访、公文、信息、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的负责和指导。

  2、政治处:负责全局公安民警政治思想、人事、组织、教育表彰、培训、外宣、工会、妇女、团委等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指挥中心:负责全区110警情的传达和警力调配以及社会不稳定动态信息的收集、掌握等工作。

  3、警务保障处:负责全局固定资产、财务、采购、车辆等工作后勤保障。

  4、纪检监察室: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审计、车辆督查和党风廉政建设。

  5、校保支队:负责全区校园安保工作。

  6、交巡警支队:负责110处警和全区巡逻防范、交通管理等工作。

  7、刑侦支队:防范、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8、治安支队:负责全区治安行政管理、民爆、危险品、枪支、特种行业、旅馆业、网吧等场所行业的管理工作,同时组织开展群防等工作。

  9、禁毒支队:负责全区预防、打击毒品犯罪。

  10、经侦支队:负责全区预防、打击经济犯罪。

  11、内保支队:指导监督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内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2、国保支队:维护全区国家安全和全区社会的政治秩序稳定。

  13、情报信息支队:搜集研判各类情报信息,帮助科学决策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14、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全区居民出入,外籍人员管理等事务。

  15、法制支队:负责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和考评;行政案件审核,劳教、少管案件的审查以及部分刑事强制措施的审核;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

  16、网安支队:负责全局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监督、协调和技术指导。

  17、科技信息化科:负责全局信息通讯、网络维护。

  18、人口管理支队:负责对全区人口的户籍管理、身份证管理以及人口基本信息的管理和辖区内租赁户、流动人口的管理。

  19、特警支队: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及常态化巡逻备勤。

  20、反恐支队:负责反恐怖相关工作。

  21、看守所:看守所是主要羁押未决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监管场所,保证侦查、起诉、审判、转运、投劳工作的顺利进行。

  22、拘留所:拘留羁押、教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人员。

  23、强制戒毒所:对吸毒人员进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开展现代化监控、系统化教育、医院化治疗、集体化生活、家庭温暖式的康复工作

  领导信息

  林易乾 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分工:主持分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警令处、法制支队;联系技术侦察总队十七支队、覃家岗所。

  秦远华 党委副书记、政委

  领导分工:分管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政工、纪检、督察、审计工作;联系警察协会,土湾所、小龙坎所。

  陆浩波 党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负责国保、反恐怖、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和监所管理工作;分管国保支队、反恐支队、交巡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区反恐办”、“创文办”;联系武警中队,天星桥所、新桥所、沙坪坝所、西客站治安所。

  李康 党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负责网络安全、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内部安全保卫、治安管理、警卫、人口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和消防工作;分管网安支队、特警支队、110快处队、食药环支队、内保支队、治安支队、人口支队、校保支队、嘉陵治安支队;联系渝碚路所(三峡广场所)、磁器口所、童家桥所,松山治安所。

  李丹 党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负责信访、档案、机要、保密、绩效考核、情报信息、科技通信和执法办案工作,协助负责警令、法制工作;分管指挥中心、情报信息支队、科信科、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大数据办”、“区雪亮办”,协助分管警令处、法制支队;联系歌乐山所、山洞所、中梁所、陈家桥所。

  袁辉伟 党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主持刑侦支队工作;分管经侦支队、禁毒支队、“区禁毒办”、“扫黑办”、“合成办”、“服务办”;联系联芳所、青木关所、凤凰所、回龙坝所、覃家岗所。

  龙四海 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领导分工:主持政治处、机关党委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委会和警务保障工作;分管警保处、“改革办”、“辅警办”;联系松林坡所、天陈路所、东山所、壮志路所、石井坡所、双碑所、井口所、土主所、丰文所;代管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支队(民调中心)、审计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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