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关于开展我省资产评估机构2015年度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标题: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关于开展我省资产评估机构2015年度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晋注评协[2016]3号
发文部门: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6-2-17
实施时间:2016-2-17
法规类型: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山西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山西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晋注评协[2010]7号),我省将开展2015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负责组织我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并于2016年5月30日前在省评协网站、《山西评估》会刊上公告综合评价结果。
  二、综合评价年度为2015年,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请各资产评估机构认真填写要求上报的附件内容,对需要其他地方协会证明的行业贡献,应当提前取得书面证明文件,一并上报。
  三、各资产评估机构所上报的附件4和附件5中的行业贡献事项,请参照行业贡献计分标准(地方)(附件7)和行业贡献计分标准(中评协)(附件8)中所列事项内容认真填写。
  四、为了全面、科学地反映资产评估机构党建活动开展的情况, 2015年度地方行业贡献增加两项事项:
  (一)党建活动:是指评估机构党、工、团组织建设情况。
  1、建立独立党支部的机构加5分,建立联合党支部的机构加3分;机构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加2分;有党员未建立党支部的机构加1分;
  2、建立工会的机构加5分;
  3、建立团支部的加3分。
  (二)积极参加两师行业党委组织的活动,每次加2分。
  五、综合评价行业贡献有关事项评分标准
  (一)对2015年度向《山西评估》投稿的机构或个人,根据文章所属栏目,分别按如下计分:
  1、理论探讨、案例分析、一家之言、专家新论等理论性文章加3分;
  2、机构纵横、协会资讯、芳草艺苑等反映行业信息、动态的文章加1分;
  3、《山西评估》特约稿件,每篇加3分。
  (二)参加2015年度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的评估机构,按3分/每个项目,每家评估机构累计最高10分;
  (三)配合省评协的准则、相关管理办法等征求意见事项,每次记1分,被采纳的每次记2分;
  (四)参加投标方式中标的评估项目,未向省评协报送备案材料被发现或举报的,一次扣2分;
  (五)未参加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的,一次扣2分;
  (六)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的,每次每人扣1分;
  (七)资产评估机构在配合协会工作中的欠缺事项,适当扣除其行业贡献得分5-10分。
  六、其他
  (一)各资产评估机构将填写好的综合评价材料随同年检材料上报,单独装订。电子版发到邮箱925457550@。日期截止3月25日,逾期不报,视同自动放弃本次综合评价。
  (二)应提供而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事项,此项按零分计。
  (三)省评协建立了QQ群(山西评协 78802580),为方便会员沟通,确保有效运转,每家评估机构只允许两名人员(机构负责人和机构联系人)加入,群成员名片格式为:评估机构简称+真实姓名。省评协将对已加入QQ群,但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清理。
  联系人:秦利荣
  联系电话:0351--4189072
  附件:
  1.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全部业务收入统计表
  2.与评估机构相关联业务收入统计表
  3.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
  4.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评协)
  5.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
  6.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
  7.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计分标准(地方评协)
  8.行业贡献计分标准(中评协)
  9.人才培养计分标准
  10.执业质量减分标准
  11.承诺函
  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
  2016年2月17日

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关于开展我省资产评估机构2015年度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相关附件 附件.doc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33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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