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局转发审计署关于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审综[2016]60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审计局
发文时间:2016-7-12
实施时间:2016-7-12
法规类型: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各区、县审计局,市局各处、室、中心:
现将《审计署关于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意见》(审政研发〔2016〕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要紧密结合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突出以下方面:
一、突出审计重点。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3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2015〕7号)、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相关部门的配套政策和区县党委政府的具体部署,深入研究政策背景,深刻领会政策意图,系统梳理政策内容、涉及的资金和项目,按照审政研发〔2016〕61号文“八个着力推动”的要求,抓住重大政策、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等,认真组织开展审计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政策执行和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审计的意见和建议。
二、强化“四个坚持”。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革新思维方式,把“坚持客观求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鼓励创新、坚持推动改革”的要求,贯穿审计工作方案制定、审计实施、审计定性评价等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果。要积极稳妥处理依法审计与服务大局、揭示问题与鼓励创新、处理处罚与宽容失败“三个关系”,对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揭示和反映;对突破原有制度或规定,但符合中央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有利于鼓励创新的举措,要积极支持鼓励,积极促进规范和完善。
三、优化审计方式。实行“1N”的审计计划管理模式,灵活开展独立型和结合型审计项目,注重不同审计项目审计内容的衔接和关联,保证审计的深度和广度。对涉及面广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点资金,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同时,结合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等,对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履行情况、相关政策运行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及其效果情况等进行审计。市局各业务处要立足自身职责,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审计项目立项建议,并根据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审计。各区县审计局要按照审政研发〔2016〕61号文要求,围绕区县党委政府具体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要及时报送市局。
四、加强综合分析。实行“N1”的审计成果利用模式,加强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梳理、归纳政策不完善、管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项目效果不明显等共性问题,积极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在上海建立健全、推进实施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激发创新动力的收益分配制度、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投入制度、积极灵活的创新人才发展制度等方面,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附件:审计署关于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意见
上海市审计局
2016年7月12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35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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