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15年甘肃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甘评协[2015]9号
发文部门: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2015-5-20
实施时间:2015-5-20
法规类型: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甘肃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使2015年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以下简称“检查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15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甘财企[2015]15号)(以下简称“检查通知”)文件要求,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2015年甘肃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检查方案的具体要求,各检查对象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要求做好人员安排、资料提供等工作。
附件:2015年甘肃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5月20日
2015年甘肃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为使2015年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以下简称“检查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15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甘财企[2015]15号)(以下简称“检查通知”)等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省财政厅成立2015年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强劲、省资产评估协会秘书长罗刚担任,副主任由省资产评估行业党委副书记张瑞生担任。检查具体工作由省资产评估协会监管部承担,负责组织协调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的各项工作,确保2015年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采取抽选的方式确定,抽选比例为资产评估机构总数的20%,名单见附件1。
重点关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评估机构:
(一)被投诉举报或涉及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的;
(二)已受过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的;
(三)执业质量不高,屡查屡犯的;
(四)内部管理混乱,对执业质量造成影响的;
(五)恶意降低服务费、用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六)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的。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以被查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资产评估业务执行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合法合规情况为主。根据检查工作需要,也可以延伸抽查过去5年的有关情况。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资产评估报告质量情况;
(二)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情况;
(三)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情况;
(四)资产评估机构对分支机构管理情况;
(五)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
(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资产评估报告质量的检查,采取抽选评估报告的方式进行。其中对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在甘肃设立的分支机构抽选的评估报告仅涉及非证券业务报告。检查次序是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评估报告以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通过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及其工作底稿的抽查,重点关注企业价值、无形资产、企业国有资产、机器设备、不动产等评估准则的执行情况。检查范围是:资产评估机构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评估业务及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根据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也可以检查以前年度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检查重点是:是否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全面履行评估业务所需的系统性工作步骤;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清晰、准确的陈述报告内容,有无误导性表述;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不实资产评估报告等。
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资产评估机构对分支机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等的检查,采取实地检查和机构上报检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以资产评估机构是否符合《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8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主要内容。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的检查以2014年12月31日为检查基准日。
四、检查人员和程序
检查人员由省资产评估协会工作人员、行业评估专家和选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资产评估师担任。
检查程序以及检查人员的权利和检查纪律,按照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检查方式及步骤
(一)分类检查。注册地在兰州的资产评估机构采取集中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注册地在兰外的资产评估机构实行报送检查方式。检查3日前电话通知被检查机构。
(二)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5月下旬,对抽调参加本次检查工作的检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三)检查组的实地检查工作。5月下旬至6月底,开展实地检查工作。
(四)检查总结和处理工作。9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总结以及相关处理工作,编写典型案例,推荐优秀检查人员上报财政部检查办公室。
六、检查要求
各检查对象应当自收到所属检查单位下发的检查通知之日起,梳理内部管理制度,抓紧做好已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的立卷归档和发文登记工作;被通知抽调检查人员的资产评估机构,要积极支持检查工作,妥善安排,保证检查人员按时到位。
所有检查对象应当在检查组到达前,完成检查通知书中要求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以下检查配合工作:
(一)给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
(二)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
(三)安排机构相关负责人和签字资产评估师及其他有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
(四)及时给检查组提供检查工作所需要的资料;
(五)检查组认为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
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应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回避、推迟或拒绝检查。在检查组进驻期间,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资产评估师、质量控制人员、签字资产评估师以及参与本年度自查工作的相关人员等应在机构。检查组与检查对象交换意见时,上述相关人员应到场参加。对有投诉举报的资产评估机构将随时安排检查。
检查办公室地址:省财政厅9楼会议室。
联 系 人:蒋棣华
电话(传真):0931-8899908
附件:
1. 评估机构检查名单
2.评估机构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附件1:
天水立新资产评估事务所
金昌镍都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
酒泉弘正资产评估事务所
甘肃新恒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甘肃信立新资产评估事务所
甘肃天一永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甘肃安远励致资产评估事务所
甘肃天一中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陇南市恒达资产评估事务所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35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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