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更换业务报告备案系统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通知

发文标题: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更换业务报告备案系统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注协秘字[2011]77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1-8-5
实施时间:2011-8-5
法规类型: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深圳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协会原开发的业务报告备案系统,运行四年多来,在打击社会不法分子伪造业务报告及降低会计师事务所人工成本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为了规范业务报告备案系统的操作,需按照国家标准对CA登录的方式实行第三方实名认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统一购买CA-KEY材质和相关服务,免费发放给会计师事务所使用。
  二、会计师事务所需填写《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三、申请表及附件请于2011年8月10日前交协会专业操守部,以便统一办理。逾期未交的将不能使用业务报告备案系统,且自行承担相关材质和服务费用。
  专业操守部联系人:陈永忠,83515421
  林陆琴,83515281
  特此通知
  附件: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doc
  二O一一年八月五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36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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