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具有出口摩托车和全地形车资质企业目录

发文标题:2009年度具有出口摩托车和全地形车资质企业目录
发文文号: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公告2009年第13号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时间:2009-2-15
实施时间:2009-3-1
法规类型: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根据《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机电发[2005]699号)、《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补充通知》(商机电发[2006]44号),现公布《2009年度具有出口资质的摩托车整车生产企业及其授权出口经营企业目录》和《2009年度具有出口资质的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和全地形车生产企业及其授权出口经营企业目录》。本公告自2009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检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监委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37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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