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类资管产品信息报备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各类资管产品信息报备的通知
发文文号:大商所发[2016]283号
发文部门:大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6-11-8
实施时间:2016-11-8
法规类型: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维护市场“三公”原则,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我所从即日起对各类资管产品信息进行报备,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本通知要求报备信息的各类资管产品包括在我所开立资管账户或特法账户的期货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的资管产品。
  二、报备内容。各类资管产品应当向交易所报备资管产品账户、资产管理机构、主要持有人及持有份额、投资顾问和基金经理等相关信息。报备的信息应更新至2016年10月31日。
  三、报备方式。各类资管产品应当按照《各类资管产品信息申报表》(见附件)的统一格式进行报备。各会员单位应当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所报备各类资管产品信息。
  四、报备要求。各会员单位应督促客户完整、准确申报相关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资管产品相关信息若发生变动,应在5个交易日内通过会服系统进行更新(报送格式和报送渠道另行通知)。
  各会员单位应于2016年11月11日17:00前,向我所报送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联系人:于晓鹏 联系电话:0411-84808386    曹丹 联系电话:0411-84808495)
  附件: 各类资管产品信息申报表格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各类资管产品信息报备的通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37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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