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办公室(挂市委教育工作办秘书科、政策研究室、数据管理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5-2118660
科室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配合做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牵头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按照省、市教育综合改革有关要求,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教育调研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教育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稳定工作。负责局(委)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学校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委教育工作办的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交换和发布全市教育系统相关数据,梳理、规范并动态维护教育系统数据资源目录;负责组织协调教育系统数据资源归集共享,提出教育系统数据共享需求,及时审核其他部门单位共享需求;负责组织、推动教育系统数据资源对外开放,承担教育系统数据分析应用、数据安全管理和数字化转型、业务流程再造等相关工作。
科室名称
党建办公室(挂工委组织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5-2118667
科室职能
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学校党建工作,承担直属单位、学校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推进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教育系统相关院校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高中学校校长选聘、管理及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科室名称
思想政治工作科(挂学校宣传教育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5-2101897
科室职能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师德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党的理论宣传、新闻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统一战线工作。承担全市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科室名称
学前教育科
办公电话
0535-2118679
科室职能
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参与拟订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办园标准,指导监督办园行为。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指导幼儿园的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
科室名称
基础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
0535-2118675
科室职能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中小学办学标准,指导监督办学行为。统筹规划全市普通高中布局,承担普通公办高中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并实施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全市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规划指导、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拟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承担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科室名称
职业教育科
办公电话
0535-2101870
科室职能
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院校条件装备工作。参与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督导和评估工作。指导、组织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活动。承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审批工作。拟定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指导职业院校德育工作。指导职业院校参与创新体系建设,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科室名称
高等教育科(挂国际交流合作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5-2101885
科室职能
参与拟定全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并协调推动实施。综合管理、协调服务全市涉及高校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地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工作。参与“3+4”初中起点学前、小学本科教师培养工作。指导教育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设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来华留学、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的有关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
民办教育与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办公电话

0535-2118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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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39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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