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文标题: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青财行[2016]8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6-4-14
实施时间:2016-4-14
法规类型: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青岛
发文内容

市直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15]1号)要求,各省确定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现已陆续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网址:http://meeting.mof.gov.cn/portal/。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市直各单位办会人员在办会时需先登录“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会议场所的选择。
  二、市直各单位办会人员找到满足需要的会议场所后,与会议场所电话沟通,提供会议名称以及具体所需的会议室、客房、餐厅、其他服务等情况,完成会议室的预定。
  三、会议结束后,由会议定点场所打印“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电子结算单”,并加盖公章。市直各单位据此完成会议费用的结算。
  附件:办会人员用户手册
  青岛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4日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39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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