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标题: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5-10
实施时间:2016-6-1
法规类型: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辽宁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规定,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0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信息公布、惩戒措施等相关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10日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


本文出处:https://www.110109.com/gongsizhuce/39718.html

关注微信